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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批评缺乏体制,争论争上法庭
方舟子起诉《探索与争鸣》杂志东方早报,2003年11月8日
《东方早报》是由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主办的综合财经类日报,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旨在服务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并面向全国全方位深入报道财经新闻、时事新闻和长三角新闻等丰富的咨询内容,平均每天出版对开四十八版。2003年7月7日开始在苏浙沪三地同步上市发行。
前天(11月6日),著名的学术打假人方舟子起诉上海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办的《探索与争鸣》杂志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由于方舟子及其主办的新语丝网站在打击学术腐败方面拥有巨大的影响力,案件本身由于涉及到学术争论的底线这样一个普遍性问题,人民日报、东方早报、外滩画报、北京娱乐信报和科学时报等都派记者旁听了本案。
案件的起因
原告本名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先后在罗切斯特大学、索尔克生物研究院做博士后研究。1999年4月,方舟子率先在互联网上批判法轮功。2000年初,他创办中文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近几年来,原告揭露、批判了几十起科学界、教育界、新闻界等领域里的学术腐败现象,并积极从事揭露伪科学的活动。方舟子在上述领域具有全国性和国际性声誉,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文汇报》等多家国内媒体和美国《科学》杂志、《侨报》、《世界日报》等多家国外媒体曾有过专门报道或访谈。
被告是上海社会科学联合会,其主办的杂志《探索与争鸣》在2003年第三期、第四期和第五期上连续刊载了署名“野鹤”的文章:《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一)——令人生疑的反腐败英雄》、《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二)——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和《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三)——为辩而辩的偏执狂》。方舟子认为这些文章对他进行了点名指责和漫骂,甚至捏造事实,恶意诽谤原告为了某种政治目的或是为了获得政治权势而从事学术打假活动;对他的声誉和精神造成了极大损失,所以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社会科学联合会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7041.23元,精神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
事情的来龙去脉
新语丝网站近年来致力于揭发和打击学术腐败,披露了国内学界存在的不少问题,但因此也得罪了不少人。方舟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因为打假,他在网络上经常遭到别人的攻击和漫骂,但像《探索与争鸣》这样严肃的学术刊物公然刊登含有人身攻击内容的文章,却是第一次。他还表示,由于纸质媒体和网络的影响力并不一样,该杂志给他的精神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很多不明真相的读者也先后在网上发言谴责他。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只好诉诸法律。
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记者翻阅了《探索与争鸣》杂志上的相关文章。野鹤在文章中先后使用了“假洋鬼子”、“火中取栗的造反派英雄”、“挂羊头卖狗肉式地趁火打劫”、“造反派阴魂不散、权势情结沉渣泛起”、“洋奴气十足”、“江湖骗子”、“丧失理性、为辩而辩的偏执狂”、“简直到了无耻的地步” “纠缠扭曲的无赖相”等词语来形容方舟子。
在对方舟子学术打假活动的定义上,野鹤使用了“所谓打假,归根结底也就是政治反腐,其矛头之所向,最终还是中国的政治体制”、“他(原告)倡议建立一个民间的‘科学道德全国委员会’……这个‘全国委员会’一旦成立,就必定是或不可能不是一个政治组织,其斗争范围或打击面也绝不可能限于学术范畴。而且,按照方舟子的狂妄性格与斗争资历,即使不出任主席,至少也铁定是主席团成员。……其‘武林霸主’的政治抱负与权力欲也就跃然纸上。他的所谓学术打假活动的实质,归根结底也就是权势二字”等言语。
文章有没有超出学术争鸣的范畴?
在法庭上,被告的代理律师出示了《探索与争鸣》稿件审理单,想要证明被告在出版前已尽到审慎的义务。这份审理单表明该杂志社的初审、复审编辑认为“文章有份量,不仅有理性的思考,更有激烈的批评”、“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十分理性地分析了方舟子现象”、“文章的批评力度是不言而喻的,作者引经据典、行云流水般的作风也让人读后甚感快慰”。方舟子认为这证明了《探索与争鸣》没有尽到审慎的义务。
法庭上争议的焦点是野鹤的文章到底有没有超出学术争鸣的范围。被告代理律师认为“野鹤文章所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分析批评是正确的、有出处的,评价内容是建立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之上的,是有事实依据的。模仿了方舟子经常使用的笔法和文风,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方舟子反驳说:“我没有用类似野鹤文章的语言诽谤过他人,至今没有见到有人来起诉我诽谤。而且,我是否诽谤别人,是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即使我诽谤了别人,自有别人来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并不等于野鹤就可以来诽谤我。”
开庭从6日早上8:30一直持续到11:40,法官没有当场作出判决。开庭结束后,记者采访了被告的代理律师富敏荣,他表示不愿意对此案做进一步的评论。方舟子的律师王京武则表示,野鹤的文章确实对方舟子构成了侮辱、诽谤、谩骂、诬蔑,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已经超出了学术争鸣的范围。
各方说法:这件案子的意义十分深远
记者就此采访了双方当事人和一些专家。上海社会科学联合会的法定代表人王邦佐表示他已经退休,为记者提供了《探索与争鸣》杂志主编潘立明的联系方法,记者随后和潘立明取得了联系。他表示《探索与争鸣》希望低调处理这件事,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当记者问及野鹤的文章是否超出了学术争鸣的范围时,潘表示要请示领导,再另作答复。
撰写文章的“野鹤”是天津画院的教师汪国风,记者没能和他取得联系,但他的朋友熊卫民和记者交换了对此案件的看法。熊卫民认为,野鹤的文章确实存在着问题,主要行文方面有些不妥,他预测方舟子将会赢得这场官司。但熊卫民认为方舟子也存在问题,他告诉记者,新语丝目前每天的点击率超过10次,在社会上的影响极大;方舟子依靠这个平台,在学术打假领域拥有很大的话语权。事情一旦在新语丝上曝光,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如果学术打假打错了,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好的影响。他还认为方舟子在揭露学术腐败时有些措辞不妥当,比如将某些错误的观点称为“反科学”,这造成了当事人的不满。
方舟子向记者表示,学术界需要舆论监督,在国外,学术批评不但十分常见,而且已经形成一些机制;这对学术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这次遭遇《探索与争鸣》的官司,无论胜诉或者败诉,他都不会放弃学术打假的追求。
中科院院士、著名的物理学家、揭露伪科学的先锋斗士何祚庥接受采访时指出,国内学术界尚缺乏一个健康的环境,很多正常的学术批评活动到最后都变了味,甚至成为人身攻击。他认为新语丝网站在对学术批评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因为方舟子个人的力量再大,也只能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不是说方舟子的学术打假就完全没有问题,也不是说人们不能批评他,而是学术批评终归有个底线,不能变成人身攻击。如果开展批评的人能理性一些,不意气用事,学术的争端就不用依靠法律来解决。这次诉讼的发生,意义不只是在于方舟子个人的名誉得到恢复与否,还给国内搞学术批评的人敲了警钟,提醒人们以后在进行学术争论的时候,不要过分加进一些学术以外的东西。否定一个人的学术观点应该与否定这个人的道德品质区分开来,以免上纲上线,把单纯的学术问题变成法律甚至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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