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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力劳动与劳动价值论
谭天荣

内容提要:本文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出发,提出一种计量各种劳动的复杂程度的建议,并给出一种适用于各种商品的价值计量法,从而得出结论:劳动价值论也适用于脑力劳动的产品。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 复杂劳动 脑力劳动 文艺作品


1 引言
  从马克思的《资本论》问世到现在,一个多世纪过 去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提出了一些新问题。马克思当年分析价值时是以机器大工业为背景、以体力劳动为考察对象的。今天面对“知识经济”,科学技术与经营管理的作用日益突出,脑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计量问题提上了日程。
  根据劳动价值论,商品的价值是制造该商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对于规格化的、从而彼此完全一样的产品,不难计算其价值。但是,脑力劳动的产品,例如,鲁迅的《阿Q正传》,却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就没有什么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可言。这时怎样按照劳动价值论计算其价值呢?
  本文试图回答这一问题。


2 劳动的复杂程度的计量
  首先,我们将考察脑力劳动的复杂程度如何计量的问题,这一考察将劈头遇到“复杂劳动”这一概念。
  马克思曾经提出:复杂劳动是多倍的简单劳动,或者说,一定量的复杂劳动等同于较大量的简单劳动。从字面上看,这一命题中的“复杂劳动”这一用语可能有两种稍有区别的含义:一种含义是指因技术熟练而效率较高的劳动,它表现单个劳动者的劳动技巧。另一种含义是指只有经过培训从而具有某种专长的人才能胜任的劳动,它表现某一“工种”或“行业”的特征。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有两处谈到复杂劳动。在其中的一处[1]他写道:“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这里说的似乎是第一种含义。在另一处[2],马克思提到根据传统惯例,瓦工的劳动在当年的英国被看作“复杂劳动”,这里说的肯定是第二种含义。
  马克思似乎未曾明确区分复杂劳动的这两种含义,也不曾明确指出脑力劳动是复杂劳动的一部分。这样就不可能明确提出脑力劳动的复杂程度如何计量的问题。但是,如果说在马克思的时代这一问题还没有列入日程,那么今天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了。因此,今天我们必须更确切地规定“复杂劳动”及其相关用语的含义。
  另一方面,在《资本论》的英译本中,与中译本的第一处的“复杂劳动”对应的词是skilled labour。而在中译本的第二处,有“较复杂的、比重较高的劳动"这一用语,英译本对应的用语是more complicated skilled labour。按照这种对应关系,与“复杂劳动"对应的英语词似乎应是complicated labour。可见中文的“复杂劳动"这一用语所对应的英语词并不一致。因此,在更确切地规定“复杂劳动"及其相关用语的含义的同时,我们也得确切地规定它们与英语词的对应关系。
  我建议作如下规定:“复杂劳动”这一用语仅用于表现“工种”与“行业”的特征,对应于英语的complicated labour;其反意词是“简单劳动",对应于英语的simple labour。至于表现单个劳动者的劳动技巧的复杂劳动,则改用“熟练劳动"这一用语,对应于英语的skilled labour;其反意词是“不熟练劳动",对应于英语的unskilled labour。这样,马克思为了省去了简化的麻烦而不再区分的是skilled labour和unskilled labour;至于包括当年英国的瓦工的劳动在内的“复杂劳动",则对应于英语的complicated labour。
  按照这一规定,在具体劳动的意义下,再多的简单劳动也不能取代一定量的复杂劳动,从而复杂劳动不再是“多倍的简单劳动”。但在抽象劳动的意义下说,复杂劳动仍然是“多倍的简单劳动”。换句话说,在抽象劳动的意义下,一小时的复杂劳动等于一小时的简单劳动乘上一个系数,这个系数表现该复杂劳动的复杂程度,姑且称它为“复杂系数”。
  根据定义,复杂系数所表现的是某种“工种”或“行业”的特征,而不是单个劳动者的劳动技巧。因此,对于同一行业的劳动者来说,其劳动的复杂系数是相同的。例如,每一位作家的劳动的复杂系数都是一样的,不论他是初出茅庐的三流作家还是文学大师鲁迅。此外,一个人只要与简单劳动者生产同一产品,他就是在从事简单劳动,不论他多么熟练。例如,一个八级车工如果和他的学徒加工同一种产品,他的劳动就和学徒工的劳动一样是简单劳动,其复杂系数为1。
  那么,怎样确定各种劳动的复杂系数呢?这一问题使我联想起怎样测量物体发出的光的亮度的问题。物体发出的某种光的亮度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中的一个可以用仪器准确地测量,另一个则取决于人的眼睛对于这种光的敏感程度。实验证明,当同一种颜色的光的亮度改变时,人的眼睛对它的敏感程度保持不变,但对于不同颜色的光,人的眼睛的敏感程度却是不同的。因此,同一颜色的光的亮度好比较,不同颜色的光的亮度就不好比较了。然而,相近的颜色的光的亮度还是可以比较的。这样,我们可以先比较相近的颜色的光的亮度,然后由近及远,一步步定出各种颜色的光的亮度来。对于不同种类的劳动的复杂系数,我们似乎也可以采用类似的方法,先比较性质相近的劳动,然后由近及远,定出各种劳动的复杂系数。
  复杂劳动大致可分为复杂的体力劳动、事务性的脑力劳动和创造性的脑力劳动三个等级,但这些等级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界线。例如,有些劳动是介于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的劳动;又例如,有些人部分时间从事事务性的脑力劳动,部分时间从事创造性的脑力劳动,等等。因此,由近及远地定出各种劳动的复杂系数应该是可行的。
  当然,用这种方法规定不同劳动的复杂程度,在技术上仍然会困难重重。或许,还有更好的方法,但困难肯定也少不了。在经济学领域,类似的困难从来就大量存在,但这些困难似乎从来没有困扰过政治经济学。对于政治经济学来说,只要各种劳动的复杂程度原则上可以计量就够了,至于某一种劳动的复杂程度到底怎样计量,并不是政治经济学的任务。今天,五花八门的经济学如同雨后春笋,是不是有人会有雅兴建立某种专门研究各种劳动的复杂程度的经济学呢?]


3 规格化的商品的价值
  劳动价值论对规格化的商品是比较容易理解的。然而,如果仔细分析这种类型的商品的价值,人们可能会遇到一个意外的困难。
  作为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乃是一个统计的概念,它是一个平均值。但是,生产单个商品的劳动时间是不会有平均值的,不论该商品是规格化的还是独一无二的。这一简单的事实蕴含着一个纠缠不清的概念问题。
  设某地区D、某年度生产N顶同样的草帽,制造这些草帽的全部劳动时间为T,而a是这些草帽中的一顶,则比值qT/N就是a的价值。把这N顶草帽的集合记作G,则T和N都是G的特征量,因此q也是G的一个特征量。另一方面,a是单个商品,制造a的劳动时间没有什么平均值。而且,由于制造这N顶草帽的诸厂家的劳动生产率各不相同,一般地说,q也不是制造的a的劳动时间。因此,q并不是a的一个特征量。但是,q却是a的价值,而不是G的价值。于是,在语义上,q作为a的价值却被表成了a的特征量。在这种意义下我们说:q这一G的特征量被“投射"在a的身上,或者说,a“映射"了G的特征量q。于是,我们得到了一个绕口令般的命题:
(a) 单个商品的“价值”,不是该商品的一个特征,而是在该商品身上映射某一“商品的集合”的一个特征。
  根据命题(a),商品的价值依赖它所映射的“商品的集合",从而它乃是相对于该“商品的集合"的价值。因此,在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应把q称为“草帽a相对于集合G的价值"。在这里,G只是包括a的草帽集合之一。抽象地说,对于另一个包括a的草帽的集合,a也有相对于它的价值,这将是a的另一价值。于是,商品的价值由于依赖它所映射的“商品的集合”而具有某种不确定性。
  人们会问:在任一给定的时刻,一个商品的价格是确定的,从而在一定时间里,其平均值也是确定的。按照劳动价值论,价值是价格的平均值,因此也应该是确定的。现在你却说它不确定,这不是与劳动价值论相矛盾吗?
  事实并非如此。别忘了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社会”两字有文章。在上面的例子中我们有一个默认的前提:单个草帽a的价值由我们所考察的地区D的一顶草帽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确定,这意味着地区D不与其他地区进行草帽的贸易。在交通不发达的地方,这是可能的。但这一前提可能由于一条铁路的通车而不再成立。如果地区D的草帽的价格因该铁路的通车而降低,是不是表明草帽a的价值改变了呢?未必!地区D的草帽的降价可能是由于某种替代草帽的商品的输入,也可能是由于较廉价的草帽的输入。在前一种情况下,草帽a的价值未变,价格的变化是由于供求关系的改变;在后一种情况下,草帽a的价值下降了,但不是我们所考察的社会中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是社会的范围扩大了。换句话说,不是由于D地区生产N顶草帽的总劳动时间的减少,而是由于草帽a所映射的“商品的集合"(它将自身的特征投射在草帽a身上)有了如下改变:除了原来的N顶草帽以外,还包括其他的、更廉价的草帽。而草帽a的价值的这种变化之所以可能,正是由于商品的价值依赖于它所映射的“商品的集合"而具有的不确定性。
  因此,只有不考虑市场的具体情况、没头没脑地问到某一特定的单个商品的价值,这种不确定性才会出现。而政治经济学并不涉及这种类型的问题,它只考虑一个个确定的商品的集合的行为,而“单个商品的价值”则总是一个略语,用来表示该商品所映射的某一已知的商品的集合的特征。


4 独一无二的商品的价值
  体力劳动的产品并不都是规格化的,它们可能是非规格化的、甚至也可能是独一无二的,这时,怎样计量它们的价值呢?为了回答这一问题,让我们考察黄金和金刚石的价值的计量问题。
  先说黄金的价值的计量。这里说的是黄金而不是金条或金锭,其单位不能是“一条”或“一块”,而是应该是“一两”或其他重量单位。把某一年度用于生产黄金的全部时间除以该年所生产的黄金的总重量,就得到单位重量的黄金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从而确定了单位重量的黄金的价值。至于某一金条的价值,则还取决于这一金条的重量。此外,还要考虑一个因素,刚才说的“黄金的价值”是指纯金的价值,而金条一般不是纯金的,因此必须考虑这一金条的“成色”。

  于是,我们可以把某一金条的价值分解为两个因素,一个刻划该金条自身的特征,它包括这一金条的重量与成色;另一个在该金条身上映射某一集合的特征,它是单位重量的纯金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
  著名的大块金刚石都是独一无二的,可以作为独一无二的商品的价值的典型的例子。把某一年度用于寻找金刚石的全部时间除以该年找到的金刚石的总重量,得到单位重量的金刚石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它确定单位重量的金刚石的平均价值。至于某一块金刚石的价值,当然也首先取决于它的重量。此外,与金条的“成色”相对应,某一块金刚石的价值还取决于表现金刚石的优劣程度的某种特征量,我们姑且称它为金刚石的“精度”。
  金条的重量与成色都是某种“量”的特征,如果说重量是外延的量,则成色就是内涵的量。在不计改变黄金的成色的劳动的前提下,这两个表征“金条”的特征量都与劳动时间成正比。因此,金条的价值可以直接由“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确定。
  金条的成色是指其“含金量”,但是,金刚石的“精度”却不是指它的“含碳量”。由于大块的金刚石都是天然的,而不是在工厂里制造出来的,我们不能用劳动时间来衡量它们的精度。因此,金刚石的“精度”乃是一个不取决于劳动时间而又决定价值的因素。为了言简意赅,我们称表现这种类型的因素的特征量为“外参量”(借用物理学的一个用语)。因为有了这一外参量,虽然从整体来说,全部大块的金刚石的价值取决于发现这些金刚石所用的劳动时间,但某一块金刚石的价值,却不能直接由其“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另一方面,从这个关于金刚石的例子我们看到,只要引进适当的外参量,劳动价值论也适用于独一无二的商品。
  一块金刚石的重量与给定金刚石集合的单位重量的金刚石的平均价值的乘积,乃是这块金刚石相对该集合的“平均价值”。对于该集合来说,诸金刚石的“价值”的总和与它们的“平均价值”的总和是相等的。由此可见,金刚石的精度的作用,乃是在该金刚石的集合内部重新分配价值。
  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把一块金刚石的价值分成两个因子,一个取决于其重量与精度,它刻划这金刚石自身的特征;另一个是单位重量的金刚石的平均价值,它映射某一金刚石的集合的特征。这样,我们看到,命题(a)只适用于像大批量生产的草帽那样的商品,而对于像金刚石这样的商品,它就得改写成如下命题:
(b) 单个商品的“价值”,不仅表现该商品自身的特征,而且还在该商品身上映射某一“商品的集合”的特征。


5 文艺作品的价值  
  命题(b)是在考察黄金与金刚石这样的体力劳动的产品的价值得出的,现在我们把它应用于计量文艺作品的价值。
  以鲁迅的《阿Q正传》为例,根据命题(b)我们得出结论:《阿Q正传》的价值不仅表现该作品的特征,而且在该作品身上映射某一“文艺作品的集合"的特征。那么,它映射了什么集合的特征呢?或许,我们可以考虑《阿Q正传》出版的那一年在中国出版的全部小说的集合,把该集合记作H。把创作集合H的全部作品的时间(包括构思、体验生活等等的时间),除以这个集合诸作品的总字数,会得到一个确定的商数s。此外,尽管有技术上的困难,作家的劳动的复杂系数r原则上也可以确定。这样,我们得到集合H的单位字数(例如,1000字)的平均价值rs,它是《阿Q正传》的“价值"中的映射集合H的特征的因子。
  如果《阿Q正传》的字数为c,则crs是《阿Q正传》相对于集合H的“平均价值"。
  为了确定《阿Q正传》的价值,还得考虑如下因素:第一,即使字数一样,精雕细琢的作品比粗制滥造的作品费时间,因此要考虑文艺作品的精细程度。第二,即使字数一样,并且同样地精雕细琢,一部鲁迅的小说和一部三流作家的小说的价值也不会一样。因此,我们还要考虑作家的水平。这两个因素的综合作用可以用一个因子来表示,我们姑且称它为文艺作品的"优质因子"。如果说作品精细程度还与作家的劳动时间直接相关,那么作家的水平就肯定不能用劳动时间来计量了。因此,优质因子是一个不能由劳动时间确定的因子,换句话说,它是一个外参量。用k表示《阿Q正传》的优质因子,则kcrs就是《阿Q正传》这一文艺作品的价值。其中因子kc刻划该作品自身特征,而因子rs则是在该作品身上映射集合H的特征。

  文艺作品的价值的计量和金刚石的价值的计量颇有相似之处:如果把某一文艺作品的字数比作某一块金刚石的重量,把该文艺作品的优质因子比作该金刚石的“精度”,则该文艺作品所映射的集合的单位字数所费的时间的平均值就相当于单位重量的金刚石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只有一点不同,寻找金刚石的劳动是简单劳动,而作家的劳动则是复杂劳动,其复杂系数乃是计量其价值的一个参数。
  另一方面,确定文艺作品的优质因子比确定金刚石的精度要麻烦得多,它涉及许多学术方面的问题,更糟糕的是,还涉及一些其他问题。我们太习惯一年到头评奖、评工资、评职称、等等,从“文艺作品的精细程度”和“作家的水平”这一类用语难免使人联想到这种烦人的评定,而这种联想只有使我们对文艺作品的优质因子有没有客观标准表示怀疑。但仔细一想,这种怀疑其实是由太多的不公正的评定引起的,而“不公正”的含义正是评定的结果与客观标准的偏离。因此,这种怀疑本身就表明客观标准是存在的,从而文艺作品的优质因子在客观上其实是确定的。
  人们会问:按照劳动价值论,商品的价值完全由劳动时间确定,现在,你又说文艺作品的价值中有一个不能由劳动时间确定的“优质因子”,这不是违反劳动价值论吗?
  按照劳动价值论,商品的价值完全由劳动时间确定,这是指“商品的集合”,而不是指“单个的商品”。这个问题不仅会在计量文艺作品这样的复杂的脑力劳动的产品的价值时出现,在计量体力劳动甚至简单劳动的产品的价值时也会出现。例如,寻找金刚石的劳动不是脑力劳动,甚至连复杂劳动也算不上。而在计量金刚石的价值时,金刚石的总体的价值虽然由找到这些金刚石的劳动时间确定,但某一块金刚石的价值,却还取决于它的精度,这个因素不能由劳动时间确定。这一事实并不与劳动价值论相矛盾。文艺作品也是这样。
  如果在计算文艺作品的价值时,不考虑优质因子,从而把《阿Q正传》的价值算作crs,则商品的集合H的总价值仍保持不变。政治经济学只关心这一总价值,至于该集合内诸文艺作品的优质因子,则只不过引起它们之间的价值的重新分配,这种重新分配对于确定单个作家所创造的价值是必要的,但它却是一个政治经济学之外的问题。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要考虑到作家劳动的复杂程度和作品的质量,则文艺作品的价值也可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这种方法也可以应用于其他的脑力劳动的产品。或许,这种方法能为评估脑力劳动者的贡献与报酬提供一个参考的基点。


注释
  
[1][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8页,第223-224页

2004/03/27五柳村收到并制作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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